【宋朝的提刑官是几品】在宋代,地方行政体系中设有多种官职,其中“提刑官”是一个重要的司法监察官员。提刑官全称“提点刑狱公事”,简称“提刑”,主要负责监督地方司法、审理案件、复查冤案等职责,属于中央派遣到地方的监察官员。
一、
提刑官是宋代特有的官职,其品级根据不同时期有所变化。总体来看,提刑官一般为从六品至正七品之间,具体品级因时代和制度调整而有所不同。该官职虽非最高行政官员,但在司法系统中具有重要地位,体现了宋代对地方司法监督的重视。
二、表格展示
项目 | 内容说明 |
官职名称 | 提点刑狱公事(简称“提刑官”) |
品级 | 从六品至正七品之间(不同时期略有差异) |
职责 | 监督地方司法、审理案件、复查冤案、纠察官吏违法行为 |
设置背景 | 宋代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,设立提刑官以强化司法监督 |
权力范围 | 主要针对刑事诉讼和司法公正,不直接管理地方行政事务 |
地位 | 属于中央派出官员,地位较高,但低于知州、知府等地方行政长官 |
三、结语
提刑官作为宋代司法体系中的关键角色,虽然品级不算很高,但其职能在维护司法公正、防止冤假错案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。通过设置这一职位,宋朝展现了对法律执行与地方治理的高度重视。